發(fā)布時間:2019/8/5 15:50:44 信息來源:合約采購部 瀏覽次數:15252
一、工程名稱:防城港江山半島土地合同糾紛案法律訴訟代理委托
二、招標單位:南寧軌道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三、招標范圍:防城港江山半島土地合同糾紛案法律訴訟一審及二審。
四、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防城港市。
五、工程概況:
我公司于1993年3月5日與北海市南方建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建材公司”)簽訂《關于轉讓江山旅游區(qū)土地的合同書》,約定由南方建材公司將其與防城各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簽訂的《關于出讓江山旅游區(qū)土地的合同書》中300畝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我公司,合同總價960萬元(含替南方建材公司向防城縣政府分期支付的600萬元土地出讓金及南方建材公司360萬元的利潤)。1993年3月11日,我公司向原防城港縣江山旅游開發(fā)建設指揮部支付了土地出讓金總額50%(300萬元)。1993年4月至6月期間,我公司分兩次支付給南方建材公司共計360萬元,但南方建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xù)。因南方建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26日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主體滅失,我公司目前已無法追究南方建材公司的違約責任。
我公司根據1998年11月1日收到的廣西防城港市防城港江山半島旅游度假區(qū)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江山半島管委會”)《關于完善用地手續(xù)的通知》,于1998年11月22日與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qū)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防城區(qū)土地局”)簽訂編號為防區(qū)土宗合〔1998〕145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由防城區(qū)土地局將位于江山鄉(xiāng)潭西村公所大平坡沿海一帶面積為41976.666平方米(折合62.97畝)的土地轉讓給我公司,土地出讓金總額為125.93萬元。但僅辦理了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由于區(qū)域規(guī)劃調整,二十多年來一直未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且尚有價值174.07萬元的地塊尚未落實。
公司于2001-2015年期間曾多次發(fā)函至防城港市自然資源局(原防城港市國土資源局)及江山半島管委會,請求其為我公司辦理上述62.97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并落實174.07萬元地塊的用地手續(xù)。江山半島管委會曾于2015年9月來函,對我公司受讓的300畝土地擬按債權債務方式進行處理,并退回公司本金和利息。隨后我公司于2015年11月回復不同意上述處理方式,請求繼續(xù)落實62.97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以異地置換方式補償同等價值、同等面積的土地以及落實174.07萬元地塊的用地手續(xù),至今未果。
為此,我公司通過訴訟方式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返還我公司已支付的300萬元土地價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同時,同時要求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賠償公司土地溢價或項目建成后的資產溢價。招標控制價183000.00元(最終以招標文件公布上限控制價為準)。
六、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七、投標人資質要求:
1、獨立法人;
2、必須入選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備選庫;
3、中介機構近三年在法律服務工作中未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八、報名提交相關材料:提供書面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資料包括:
1、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投標企業(yè)基本情況;
3、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備選庫文件;
5、營業(yè)執(zhí)照;
6、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電話號碼及電子郵箱;
7、附2016年至今土地合同糾紛相關法律訴訟代理3個不同項目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九、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十、報名地點:南寧市民族大道168號翡翠園紫青庭商鋪2樓南寧軌道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合約采購部
聯(lián)系人:黃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771-5522035
傳 真:0771-5522582
★備注: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單位方可提交報名資料,入圍下一輪投標審查范圍,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接收不符合要求的報名資料。
南寧軌道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