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1/8 0:00:00 信息來源:中房南寧公司 瀏覽次數(shù):40211
“5個嚴禁”“17”個不準”和“5個一律”
“5個嚴禁”:
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買官賣官、嚴禁跑官要官、嚴禁違規(guī)用人、嚴禁干擾換屆
“17個不準”:
1、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打電話、發(fā)短信、當面拜訪、委托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說情、舉辦聯(lián)誼活動等形式,請求他人給予自己關照;
2、不準賄賂代表;
3、不準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
4、不準以謀取個人職務晉升、調(diào)任、轉(zhuǎn)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
5、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為他人謀取職務晉升、調(diào)任、轉(zhuǎn)任、留任或者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變相索取、收受賄賂;
6、不準采取拉關系、走門子或者要挾等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
7、不準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調(diào)動說情、打招呼;
8、不準違反規(guī)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
9、不準突擊提拔調(diào)整干部;
10、不準任人唯親,指定提拔調(diào)整人選;
11、不準違反規(guī)定超職數(shù)配備領導干部,或者違反規(guī)定提高干部的職級待遇;
12、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qū)、單位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13、不準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
14、不準以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15、不準編造、傳播謠言,誣告陷害或者侮辱誹謗他人;
16、不準在換屆選舉期間私自向代表贈送紀念品和散發(fā)各種宣傳材料;
17、不準阻撓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調(diào)查和處理。
“5個一律”:
1、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選,已列為候選人的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jīng)提拔的責令辭職、免職、降職或者依法罷免,賄選的還要依紀依法處理;參與或者幫助他人拉票賄選的,比照為自己拉票賄選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理。
2、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再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進一步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行賄手段獲取的職務堅決予以撤銷。
3、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組織處理,并記錄在案;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關系、說情、打招呼的,要嚴肅批評,造成用人失察失誤等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責任。
4、對違反規(guī)定作出的干部任用決定,一律無效,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對干擾破壞換屆選舉工作的,一律嚴肅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